2016年4月13日 星期三

【工會現形】 委員大大

不論政府主管機關是否真心實意把工會視為勞動治理或對話夥伴,也不管工會的意見是否真能反應勞工的需求,政府還是習慣以委員會的方式來研商重大的勞動政策或議題,並由工會推薦委員人選供其選聘。


工會在推薦委員的過程,通常由理事長決定之後提交理事會報告者居多,提請追認或討論者較少,因此常流於酬庸或人情。


受聘的工會委員,在與政府官員、資方委員、學者專家開會時,受限於專業知識、準備不足或資訊不對稱,通常只能當「聽長」或說說大話表態一番,鮮少能論述有據、充分對話或堅持立場,甚至連同為工會代表都意見相左各自表述,提不出工會集體的主張或意見。


最離譜的是,由工會推薦的委員在會前不必徵詢工會對議案的意見,可憑自己的意見自由表達,而會後也不必向工會提交發言內容和會議結果,委員與工會的連結如此疏鬆,卻又以工會代表自居,真是莫名。


委員大大們,除了沾沾自喜於頭銜虛名外,也該幹些實事吧?(勞動小編之工會現形系列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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