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4日 星期六

【國際勞動】16歲當工會主席




對大部份國家而言,16歲的青少年通常還在校園,只有少數進入職場或接受學徒訓練,但在玻利維亞(Bolivia),一名16歲的青少年在經歷多年童工職涯淬鍊,已成為一個童工工會的主席。工會名稱為「UNATSBO」,代表60萬在玻利維亞合法和非法工作的童工。(圖片來源:http://www.ntd.tv/en/news/world/south-america/20131226/84176-bolivian-children-push-government-to-lower-working-age-to-12.html)



2014年,玻利維亞政府通過勞動法,規定經政府核可,10歲以上兒童可以自營作業,12歲以上兒童可進入所有產業工作,但仍須參加晨間、白天或晚上的學校教育。童工每日工時最高為6小時,每月最低薪資為250美元。此一法案違反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the UN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之規定,亦即「兒童在完成義務教育前不得工作或受僱」(Children should not be at work or employment below the minimum age, which should be the age where you end compulsory schooling)。


國際勞工組織(ILO)建議玻利維亞政府應遵守聯合國規範,但玻利維亞社會對此則有不同看法。持正面看法者認為,既然大量童工真實存在於經濟活動之中,把童工納入勞動法保護,可避免童工遭受剝削,此乃走向正確方向的重要一步(The law is a step in the right direction);而持負面看法者認為,政府缺乏足夠的經費進行監督,此一法案成效不彰(it has little or no effect),只會讓兒童無法脫離貧窮的循環。


童工工會(UNATSBO16歲的年輕主席則表示,法律並非鼓勵兒童選擇進入勞動市場,而是在保護那些別無選擇而已在工作的兒童。在該法實施2年多來,依規定程序經政府核准的童工僅占30-40%,大部分家長根本無視於法律的規定,把兒童送到未受監督的職場工作。玻利維亞政府將童工合法化(legitimizing)的舉措,容或有其經濟與社會現實的考量 ,但被視為無異於賭上這個國家及其子孫的未來gambling the future of both the country and its off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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